法律专题会议:增强群众在基层落实民主中的反辩与创造能力 hinh anh 1会议场景。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继续2022年8月法律专题会议,8月17日下午,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关于《基层民主实施法》立法项目的解释、接受意见和内容修改等发表意见。

越南国会法律委员会出任黄青松就关于《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的解释、接受意见和内容修等作简要报告时表示,《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接受意见,进行修改后共有7章79条。其中删除25条,增加30条),比提交给第十五届国会第三次会议的法律草案增加了5条。《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坚持立法观点,及时将党关于基层民主工作的主张政策和关于“民知、民论、民做、民检、民监和民享”的方针制度化。据此,《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着重发挥基层民主,增强群众在基层落实民主中的反辩与创造能力。 

越南国会主席 王廷惠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认为,《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明确 “公民是在使用劳动者组织,即发生劳工合同签订场所的实施民主劳动者” 是符合既定目标的,其不矛盾不冲突,符合劳动法的规定,有助于企业改善劳动关系。

国会主席王廷惠高度赞赏《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起草组已经补充了将设立人民监察委员会、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合法化等内容,但需要认真审查其他专门法律。起草组需对居民区、企业、事业单位所使用的部分术语进行补充和审查,其后按规定征求有关机关、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

会上,内政部长范氏清茶强调了起草《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的原则和精神,那就是““民知、民论、民做、民检、民监和民享”。据此,《基层民主实施法》(草案)起草部门认真审查,充分发挥人民代表民主,比以往直接民主更加明显实施、加强和扩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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