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就潘文英武涉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开庭审理 hinh anh 1潘文英武(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7月30日开庭审理潘文英武(生于1975年,岘港市人)、潘右俊(生于1955年,河内市人,原公安部副总局长,已退休)和阮友柏(生于1963年,河内市人,原公安部干部)一案。

上述3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遭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2015年刑法第337条规定提起公诉。

该案将进行不公开审理,并将公开宣告判决。

此前,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局就潘文英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起诉。

公安部调查警察局根据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月6日颁发的第06号决定就岘港市和若干省市发生的与潘文英武有关的案件的“故意泄露国家机密资料”和“逃税”行为展开了调查。

在扩大调查范围过程中,2月7日,公安部调查警察局根据2015年《刑事法》第356条,针对潘文英武“在履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的行为发布刑事诉状、起诉书和拘留令,对其及各有关个人和组织在岘港市及其他省市的公共用地用房买卖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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