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 hinh anh 1河内市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4月5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按照1999年《刑事法》第79条第一款以《煽动颠覆人民政府罪》开庭审理6名被告人。
 
出庭受审的6名被告人有:阮文台(生于1969年,居住在河内市二征夫人郡百科坊百科公寓);范文追(出生于1972年,居住在河内市常信县章杨乡);阮忠孙(出生于1972年,居住在清化省广昌县广安乡);阮北转(出生于1960年,居住在胡志明市第四郡第四坊);张明德(出生于1960年,居住在坚江省永舜县永顺镇);黎秋霞(1982年出生,居住在河内市二征夫人郡裴氏春坊段陈业路10号)。6名律师出庭为6名被告人辩护。

【阮文台及其同犯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越南公安提起诉讼】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告状书,从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阮文台、范文追、阮忠孙、阮北转提倡成立“民主兄弟会”,制定纲领、会章、运作规则并负责领导该会。被告人阮文台已拉拢张明德、黎秋霞和一些人参加成立代表处、设网站、起草 “纲要”等行为。该会组织周密、拥有对内和对外战略,开展会员发展和培训活动等。各被告人已利用为“民主、人权”和“民事社会”斗争来掩盖“民主兄弟会”的活动目的,同国内外组织、国内非法组织连接起来,寻找来自外国的后盾和财政支持,宣传破坏国家,目的在于等待力量强大后,等待合适的时机将公开活动,与政府对峙,谋图改变越南政治体制,建设“多元格局和多党制”“三权分立制度”,进而颠覆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定,阮文台为此案主谋,担任“民主兄弟会”第二副主席。阮文台直接制定该会的纲领,参与制定协会运作及发展方向,拉拢黎秋霞参与该会;培训及引导会员了解兄弟会运作模式及经验;制定计划,联系境外个人和组织,为协会的活动募集资金71726美元和 9161欧元;直接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制度。

被告人范文追是“民主兄弟会”的创始人兼会长,负责兄弟会在越南北部地区的活动,制定协会纲领,参与协会发展方向建设,拉拢另外6人加入该会;培训及引导会员了解协会的运作模式及经验;负责兄弟会资金管理;指示会员反对2016年5月举行的国会选举,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制度等。

此次庭审时间预计为2天。(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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