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完成新农村建设电力标准 hinh anh 1新农村建设。图自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工贸局局长、河内市电力发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黎鸿升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各乡村和城镇已达到和基本达到关于新农村电力第四号标准。河内工贸局已同新农村协调办公厅积极配合制定维持供电、提高新农村各县质量以及模范新农村乡村等标准。

 河内市电力总公司2017年11月17日已颁发关于制定农村地区电网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投资资金分配和计划的第5036号文件,该建设计划规模为1168个变压站,总功率为507369千伏安。

截至目前,河内市电力总公司已开展并使619个变压站投入运营,总功率为645.078千伏安,投资总额为1.05万亿越盾(约合4565万美元)。此外,该公司已开展中亚电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2080亿越盾(约合900万美元),已完成96%的工作量。

此外,河内工贸局还建议各郡、县、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动制定各项计划并进对当地电力经营组织进行审核及能力评级。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管理能力,维持电力活动条件,河内工贸局2019年3月14日已颁发关于建议各个电力经营组织制定并开展电网建设投资计划,满足电力发展规划标准的第1092号文件。截至目前,大部分电力经营组织已制定这一计划并正在开展。
河内完成新农村建设电力标准 hinh anh 2附图。图自因特网

除了所取得的结果之外,目前新农村建设工作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的经费。农村电力经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协助机制尚未保持稳定态势;河内市电力总公司农村地区电力基础设施投资优惠贷款政策仍较为严格。因此,从各个经济成分筹集资金的工作仍遇到许多困难。

河内市工贸局建议、河内市电力发展指导委员会各成员跟踪各个重点工程施工进度情况,从而主动解决所存在的不足之处。此外,尽快完善西河内、南河内地区电网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为正力争达到新农村标准的各县开展改造投资项目补充资金,满足新农村电力第四号标准;制定为当地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生活供电的计划。(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