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统计局透露,5月份,河内市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16%,同比增长7.8%。在胡志明市,消费价格指数仅上涨了0.06%。

在河内,其他商品和服务类的消费价格指数最高涨幅为 2.75% ,其次为交通类的1.32%。饮料、香烟类;纺织服装、服装鞋帽类;家用设备与家具类;药品和医疗服务类等商品的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均低于1%。

餐饮服务类;住房、电、水、燃料和建材类等两类商品的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以0.24%和1.03%小幅下降。
胡志明市统计局数据显示, 5 月份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0.06%。住房、电、水、燃料类和饮料、香烟类等两类商品分别以1.64%和0.06%呈下降趋势,其余9类商品的消费价格指数均呈上涨趋势。

总之,在河内和胡志明市两大城市,虽然11类商品中仅有3类商品 (即餐饮服务类;住房、电、水、燃料和建材类;饮料、香烟类 ) 的消费价格指数呈下降趋势,但因其权数最高,这些商品类为控制消费价格指数的上涨起到了重要作用。(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