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二审法院保持金边市一审法院对桑兰西所作出的判决 hinh anh 1柬埔寨反对党救国党前主席桑兰西。(图片来源:AFP)

越通社金边——柬埔寨二审法院8月11日决定保持金边一审法院对该国反对党救国党前主席桑兰西(Sam Rainsy)所作出缺席判决,按判决,桑兰西因诽谤柬埔寨首相洪森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0个月。

此前,金边一审法院已作出裁决,宣判桑兰西1年8个月的监禁,罚款1000万瑞尔(约为2500美元),同时向柬埔寨首相洪森索赔精神损失(此前,桑兰西曾公开指责洪森和柬埔寨皇家政府与柬埔寨著名政论家肯雷(Kem Ley)遭遇枪杀身亡事件有关)。

[柬埔寨反对党救国党前主席桑兰西被判处1年和8个月监禁]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第305条、第494条和第495条,判刑流亡在国外的桑兰西涉及“共谋伪造公共文件、使用伪造文书、使用虚假公共文件,以及煽动并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动荡”的罪名成立。

2015年11月,桑兰西为避免因诽谤罪入狱而流亡国外。2017年2月11日,桑兰西在其社交网上表示,宣布辞去救国党主席一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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