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二审法院保持金边市一审法院对救国党主席桑兰西所作出的裁决 hinh anh 1法院对救国党主席桑兰西。(图片来源:Alchetron)

越通社金边——越通社驻柬埔寨记者报道,柬埔寨二审法院2月9日决定保持金边市一审法院对救国党主席桑兰西所作出的裁决。

柬埔寨二审法院指出,若不同意该裁决桑兰西的代表律师可上诉至最高法院。

此前,2016年3月10日,桑兰西因于2016年3月9日在社交网脸谱上刊登指责洪森花钱买假帐户“点赞”,以增加自己的受欢迎程度的评论而被管理洪森fb网络的部长宋森(Som Soeun)起诉。宋森要求法院追诉并索赔2000万瑞尔(约合5000美元)的精神损失。

2016年11月8日,金边市一审法院宣判,桑兰西需要接受1000万瑞尔(约合2500美元)的罚款,给宋森补偿1.5亿瑞尔(约合2.75万美元)。其后,桑兰西的律师已提起上诉。

桑兰西自2015年11月起出国流亡,以避免执行因犯诽谤柬埔寨副首相贺南洪的罪名而被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

2016年7月28日,桑兰西因犯诽谤柬埔寨首相洪森的罪名而被金边法院宣判罚款1000万瑞尔并向原告补偿15000万瑞尔。(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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