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强走私案:副总经理陈玉映被判有期徒刑13年 hinh anh 1各被告人出庭受审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5月10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日强技术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走私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案件中的14名被告人判刑

法院以“走私”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为由,对阮宝玉(生于1980年,日强公司的财务总监)分别判处10年和4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4年。

法院以“走私罪”为由,对陈玉映(出生于1974年,日强公司经理)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以“走私罪”为由,对其他11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0年不等。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非常严重,损害了进出口领域的国家经济管理安全,造成国家财政损失,扰乱市场,导致社会舆论的严重不满,使部分干部党员蜕化变质。

至今部分被告人仍然逍遥法外,公安机关已发布通缉令,将其追捕归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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