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合作社经济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转变,为越南经济增长、脱贫减贫做出重要贡献。不过,在转向大规模商品化生产过程中,适应市场机制和融入国际经济的同时,合作社模式也还要进一步转变。

截止2014年,全国共有一万四百家合作社从事农业领域活动。但只有10%活动效益良好,有新的活动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和与企业合作。

越南新合作社法于2012年出台,但两年来,新型合作社增加不多,而许多老合作社则因效益低下而解体。主要原因是这些合作社仍未改变活动方式,大多数只集中于农业生产产前投入的供应服务。而要想开展出口,融入国际的话,那么只有新型合作社模式或合作社联合社才能开展大规模销售和产品供应,有产品品牌、产地认证和质量认证。这也是越南加入已经签署和正在谈判的国际自贸协定的基本条件。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农村经济合作局局长麻光忠说:“合作社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因为若每一名农民都进行零散生产的话,那么将不会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特别是我们正在融入国际过程中。第二是如果想有质量受到控制且均匀,经济效益高的好产品,农民就要实现联合。正因此,农业合作社的作用要得到肯定。”

几年前,合作社模式一般是农民自己出资和共同出力,合作社主要为农民服务。以这样的方式,合作社活动范围小,主要是自给自足,很少与外界市场联系。

进入大规模商品化生产的农业现代化时期,合作社模式暴露了一些不足,如结构不灵活、经营零散、适应市场慢。老合作社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什么流行搞什么,有时很多人一拥而上生产一种产品,这样会导致供过于求,潜藏着“丰产不丰收”的风险。

因此,成立新型合作社和合作社牵手联动可以提高商品的竞争力,同时制定监控机制,准确预测国内外市场的需求。新合作社的活动是既提供服务,也从事经营,并给合作社社员带来利润,合作社要有扩大生产活动,主动接触市场和企业、开展农商合作的能力,从而增加收入,保障农民的利益。

采用新型合作社模式后,越南农业有可能进入质的发展的新阶段,取得突破,并克服某些不足。在2015至2020年新型合作社建设路线图中,越南政府明确指出,要革新对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经济部部长王庭惠表示:“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革新思维。要认识到集体经济的作用、重要性和潜力,认识到新老合作社的区别,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在普及和贯彻落实合作社法,把目前关于合作经济与合作社的政策落到实处方面的认识。”

实际上,新型合作社模式将为越南农业的突破性发展创造强大的双重动力,因为其鼓励每一户农民在种植、养殖、渔业等领域主动创新,同时农民也得到国家、合作社的有效帮助,从而提高竞争力,同时大力开展与企业的合作,满足经济方面融入国际的要求。

而首先,新型合作社将为越南农业发展创造突破,因为它将一千万多户农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企业的利益和与越南进行贸易交流的国家的利益凝聚成一个共同的利益。(越通社—VNA)

来源:《越南之声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