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从中国回来的越南公民加强监管 hinh a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卫生部刚下发通知,要求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加强对从中国回来的越南公民的监管工作。

根据通知,目前有些越南公民从中国出发或经过中国,或从中国经过第三国入境越南,不执行医学观察14天。

为了严格落实越共中央书记处、政府总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国家指导委员会、卫生部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指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指示、通知。

职能单位要认真落实对自中国或经过中国或从中国经过第三国入境越南或过境越南的人员、交通工具、货物进行医学检验检疫,以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并进行隔离。

与此同时,各单位在接收从中国回来的越南公民,应严格执行政府总理的指示和卫生部的防疫措施。

各省人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地方公安对从中国出发或经过中国,或从中国经过第三国入境越南不到14天的越南公民进行核查,并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级指导委员会,进而进行医学观察和组织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各有关单位应不断更新有关疫情的信息,开展宣传工作,引导乘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等。(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