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对越南公路网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作出批示 hinh anh 1附图:内排—老街高速公路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8月18日,政府办公厅下发了215号通知,通知内容关于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常务委员会上对2021-2030年阶段和远期展望至2050年越南公路网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会议上所作出的批示。

通知指出,为落实越共中央十三大决议、《规划法》、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8月16日签发的751号决议以及政府、政府总理所作出的指示,近期由交通运输部牵头,同有关部委行业和地方同时编制的2021-2030年阶段和远期展望至2050年的交通领域5个专项规划(公路网规划;铁路网规划;港口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全国机场、航空港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内河航道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根据法律关于规划的规定,确保规划工作的进度、质量、公开性和透明度等。

为了早日批准公路网规划、港口总体规划等交通领域5个专项规划内容,政府总理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要紧抓越共十三大决议和政府的决议,更新国会的决议内容,特别是关于公共投资的决议,确保资源配置的可行性。

政府总理要求交通运输部全面听取和吸取与会代表的意见,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民生保障、适应气候变化协调发展的基础上完善上述规划。

与此同时,对服务于九龙江三角洲地区的镇夷港发展定位规划进行研究,在具备充分条件的时候将进行投资。交通运输部与国防部、外交部配合,核查岛上港口规划布局,在符合国际法的基础上为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保障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部研究、实现交通基础结构的投资资金来源多元化,如国有资本、企业、债券发行、官方发展援助、开发投资基金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根据资源分配和调动能力,对投资研究活动进行优先排序。

交通运输部做好规划管理工作,避免作出再次调整和补充;为了有效地管理规划要采取制裁措施机制,其中在规划实施中切实贯彻实施责任分工制。

此外,重新核查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作出调整补充,解决规划实施中面临的困难和阻碍等相关问题;研究发达国家在规划编制方面的经验;与计划投资部在规划实施方面保持密切配合。

计划与投资部牵头,根据法律规定与有关部委行业和地方配合制定截至目前各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其中明确每个规划审批进度,评估困难和阻碍以及提出解决方案,并将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政府总理汇报。

政府总理委托副总理黎文成代表政府总理核查、签发上述交通专项规划批准决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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