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政府总理签发了关于举行2011—2016年任期第十三届国会代表以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第192/CT-TTg号的指示 。

根据指示,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是2011年全党、全民以及全军的核心任务之一,同时也是全国各阶层人民深化和广大民主的活动,从而选出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的优秀代表。       

为了保证本次选举的真正民主性、恪守法律、安全、节约,同时保证选举是全民盛会的气氛,政府总理要求:信息传媒部集中宣传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投资与计划部下达统计总局引导各地方提供截至2010年12月3日的人口资料;国防部和公安部展开力量,保证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内务部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指导和引导实施本届选举。      

政府总理下达一些部门展开具体工作,保证选举,尤其在2011年5月22日的安全。总理也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政府机关、各省份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以及直辖市的领导在其任务和权限内尽快展开选举的筹备工作,保证2011—2016年任期第十三届国会代表以及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圆满成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