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近日通过关于批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决议。这充分肯定了越南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关于保障人权的强有力政治承诺,是在越南实施残疾人权利的具体表现。

《残疾人权利公约》于2006年12月13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是关于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最全面的国际公约。公约规定残疾人权利及缔约国的义务,旨在保护和促进这些权利。越南于2007年签署该公约,批准公约是越南成为缔约国的最后一道程序。

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对政治、经济、社会等所有领域均有意义

越南正处在向深度和广度融入国际社会过程中,又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2013年版《宪法》也对人权给予了充分肯定。因此,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势在必行。

从政治层面上,越南批准公约旨在兑现国家承诺,为加强与各国和国际人权组织的人权对话与沟通奠定基础。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部长范氏海传认为:“批准公约是越南在保护和促进残疾人的人权,保障其利益方面做出的强有力政治承诺。这是越南向世界阐明自己在残疾人权利乃至人权领域观点的法律依据。在越南已经成为2014至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后,批准公约更具意义。”

从经济和社会层面看,批准公约有助于完善关于残疾人的法律政策体系,为实施残疾人政策提供法律保障,残疾人的生活也因此同时在卫生、教育、就业、交通运输、信息技术等领域日益改善。这有利于提高残疾人找到更好工作的可能性和机会,因而使其生活得到保障。

积极实施将公约落到实处

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要求越南遵守公约规定,其中包括确保残疾人无障碍地进出物质环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信息和通信。越南将在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后的两年内并在其后每四年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方面的情况。

作为残疾人政策方面的国家管理机关,劳动荣军与社会部将制定提交越南政府审议的五年和每年计划,努力逐步提高各项标准,力争使残疾人的生活、学习、享受各项权利和融入社会的条件日益改善。范氏海传部长表示:“我们建议研究补充关于残疾儿童出生登记免费的规定,研究补充公共部门聘用残疾人的规定,并确保对办公地进行合理调整,以方便残疾人工作。我们也建议社会问题委员会监督这项工作。”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是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最全面国际公约。在执行《残疾人权利公约》过程中,越南可能因资源有限而遇到一些困难。但因大力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活动和加强监督,越南将履行好缔约国职责,使残疾人的生活向好的方面日益改变。(来源:越南之声广播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