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刚签署关于试点实施国家一站式海关服务机制的决定。据此,将对进出口的商品和出入境、过境的交通工具进行试点实施国家一站式海关服务机制。

试点实施国家一站式海关服务机制的各机构和单位包括有关进出口商品与工具通关的财政部、工商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资源环境部等属下部门和地方按照法律规定具备签发许可证权限或具备解决行政手续职责等机购。同时,对已经参加电子海关手续和具备条件的企业试点实施国家一站式海关服务机制。试点实施国家一站式海关服务机制的时间将从2013年1月开始,并到2014 年12日结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