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合作社国家联盟(VCA)同德国合作社总会(DGRV)于3月7日至8日在广南省三奇市举行题为“征求合作社修改法意见:德国经验与越南实践”研讨会。越南中部、西原地区合作社联盟领导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指出越南合作社联盟所存在的问题,从而就合作社法进行补充和修改,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权益打下良好基础。德国合作社总会项目经理兼审计专家 Christian Albrecht 表示,新模式合作社的运营须朝市场化方向转变。因此,合作社应不仅是企业类型的一种,同时是合作社成员的法人代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