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破获一起非法运输货币案 hinh anh 1女嫌犯Lin Xi Duan。(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广宁省——7月5日,广宁省芒街国际口岸海关分局决定对非法跨境运输货币案进行起诉,并将这一案件所有档案、赃物和嫌疑人移交广宁省公安厅调查机关,以继续依法调查和处理。

之前,7月4日17时, 芒街国际口岸海关分局和芒街国际口岸边防哨所组成的工作组在芒街国际口岸进行检查时发现说中文的两名女子正办理从越南出境到中国的手续。其中一名女子携带黑色行李箱,但不愿把行李箱放到安检扫描仪进行扫描。发现这一可疑行为后,工作组立即对她进行检查,并发现她身上带着用胶带捆绑的钱币。这名女嫌犯名字为Lin Xi Duan, 中国籍。Lin Xi Duan承认身上藏的钱币是她做生意后赚的钱,现带回中国支付货款。她带的钱币总价值为17万人民币。

因Lin Xi Duan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调查机关将Lin Xi Duan及相关人士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越南国家银行2011年8月12日颁布关于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的规定,旅客出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或等1500万越盾的越盾和其它外币时必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另外,旅客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等值或低于5000美元,并将其随身携带的外币存入在越南的合法金融机构也需要向越南海关进行申报。

根据越南法律规定,旅客出境时携带外币和越盾现钞超额而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赃物若等值500万越盾至3000万越盾将被罚款100万越盾至3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3000万越盾至7000万越盾将被罚款500万越盾至15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7000万越盾至1亿越盾将被罚款1500万越盾至2500万越盾,赃物若等值1亿越盾以上而非其它犯罪行为时将被罚款3000万越盾至5000万越盾。越通社-VNA)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