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广宁省省委举行第十届党中央委员会第7次会议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26-NQ/TW决议落实五年(2008-2013)小结会议。会上,广宁省省委书记范明政建议,本省力争2015年完成新农村建设目标。

落实26-NQ/TW决议五年后,广宁省农业、农民和农村项目已取得可喜成果。具体:农业方面,通过大力推进科学技术转让,加大农业生产机械化,鼓励农民进行养殖和种植结构转型,使本省2008-2013年阶段的年均增速达3.8%。

农民方面,通过业务培训、解决就业问题,帮助人民提高收入和改善生活条件。2012年,农民月均收入达115.8万越盾,是2010年的1.27倍,按 计划,到2015年本省农民年均收入达2000万越盾。2012年,贫困户比率为3.52%,预计2013年降至2.52%。由此,展开落实该决议5年间,本省贫困户比率年均下降2.08%。

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2012年,广宁省8个乡份基本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超出计划2个。预计2013年,本省26个乡份将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