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黄沙队队长敕封原本被保存在广南省三圻市三青海滨乡黎族祠堂。

据汉字精通的当地居民的最新译本,敕封原本内容写道:“1838年明命朝代戊戌 年,南义巡府(负责今为广南和广义两省)指示:广南海卫第10 队的黎文约由于多年服役,工作勤劳,现提拔为广南省海卫第一队队长代理人,授予队长令。 ”

据此,河东县安和总和青乡下坊(今三青乡下青村)黎族之子——黎文约被敕封黄沙管理 队队长。

除此之外,此地还保存河东县知府官的指示令,批准 黄沙管理队队长黎文约招兵,用红布缝红旗,上面写着“河东先江团民勇”的字样。

这里所保存的另一份古文件还指出, 河东县知府官于1859年发出的指示令提出招募水兵的规定。平常,水兵力量是乡村自卫力量,白天训练武艺,夜间进行巡逻,在受到上级命令时将立即出兵。

上述的文件表明,除了广义省渔民,广南省渔民很早以前就参加“黄沙队”,共同保护黄沙群岛主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