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省:一企业经理以反国家宣传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hinh anh 1被告人黄得髓。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广义省——根据越南刑法第117条规定,越南广义省人民法院8月21日开庭审理涉嫌“制作、储藏、发布、传播含有反动、破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材料”罪的常驻广义省广义市义路坊的被告人黄得髓

据调查机关的资料,黄得髓是广义省髓月建设企业经理。此人经常使用个人脸书发布和传播煽动人民破坏国家的内容。

以上述罪名,广义省人民法院已判处黄得髓有期徒刑六年,并在刑满三年时间内禁止离开所驻地。(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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