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省13名前领导人被指控造成巨大国家财产损失 hinh anh 1受审的被告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8月15日上午开庭审理涉嫌平阳省土地管理和使用违法案件,造成总值达数万亿越南盾国家财产损失的28名被告人。

本案中,被告人陈文南(又名陈国俊,1963年出生,前平阳省省委书记、前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原副主席)等12名被告人,均为平阳省前领导干部。例如:陈清廉(Trần Thanh Liêm 、1962年出生,原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原省委副书记);吴勇方(Ngô Dũng Phương 、1964年出生,平阳省省委办公厅党财政处处长)等等。他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2015 年刑法第 219 条第 3 款的规定,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与浪费”的同罪起诉。

本案其余15名被告人均为平阳省各家公司的领导。他们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与浪费”和“贪污”等罪名起诉。

共有26名被告人出席了庭审,其余两名被告人为杜氏青翠(Đỗ Thị Thanh Thúy)以刚刚分娩为由和范文梗(Phạm Văn Cành)以健康状况不佳为由,提出缺席审判申请。庭审通过了两名被告人的缺席审判申请。共有66 名律师出席了庭审,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和辩护。

审判庭共传唤相关利益义务人17人; 5名证人和来自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等机构的8名鉴定员。

平阳省委、平阳省人民委员会、平阳省财政厅、平阳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新富投资有限公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顺利公司等机关单位代表作为具有相关权利和义务者的资格出席庭审。

起诉书称,在本案中,被告人陈文南必须对自己的决定和指示造成国家财产巨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而被告人阮文明被认定为具有主谋角色的罪犯,直接给国家财产造成超过50150亿越南盾的损失。
审判预计将持续20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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