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动员一切社区资源来保护环境 hinh a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岘港——2023年,岘港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将继续认真和有效开展2021-2030年阶段“岘港-环境之城建设提案”,确保按照2020年《环境保护法》,符合单位和地方的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来服务环保工作。
 
岘港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副局长武元章表示,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各厅局和单位主动制定认真实施环保工作的计划。多项提高认识的宣传活动广泛展开,有助于动员社区资源来参加保护环境工作。

在2021和2022年两年内,岘港市已实施“岘港-环境之城建设提案”,其中提出88个任务,集中4大核心任务:预防和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解决核心和重点问题;保护自然和生物多样性;提升环保能力和对环保的认识,财政资源超3.418万亿越盾。

 各厅局和单位已检查、监察和处理超420万亿越盾;安装74个摄像头来监督、管理和处理对水产市场和船坞地区排放垃圾和废水的违法行为;消除829个违法的养鱼网箱和蛤蜊养殖区;完成和投入运行庆山处理综合区项目;同步投资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

 基于同步开展环保工作,岘港市2021年环境保护指数位居全国第一。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于2022年12月30日签发的决定,该省环境保护指数达79.82分,其次为巴地头顿和茶荣两省。

环境保护指数在加强国家管理,鼓励各地方在环保工作付出更大努力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从2020年起,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开始推出环境保护结果评价指数,评价各省市环保目标和任务实施结果和居民对各省市生活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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