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市出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和强制隔离政策实施细则 hinh anh 1岘港市出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和强制隔离政策实施细则。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岘港市人民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入境和强制隔离政策实施细则第6439号通知

据此,岘港市人民委员会提出接受和处理外籍人员入境邀请档案申请流程。

具体,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向入境外籍人员通知关于入境前3-5日使用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仪进行新冠病毒检测,并检测结果呈阴性的规定。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工作需要在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同时,专家和以公务、外交目的入境人员必须持有国际医疗保险,或在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时,邀请单位需要承诺支付新冠肺炎治疗费用。

隔离、运输工具和新冠肺炎病毒测试的所有费用,均由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个人或单位、组织根据现行规定支付。 同时,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在自愿隔离酒店接受隔离者除外)。外交代表机构人员、外国领事机构人员、国际组织代表不需要执行此规定。

邀请外籍人员(入境越南工作14天以下或以上;新冠肺炎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的国家、未经过第三个国家等人员)入境的企业、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须编制方案,并将其递交给岘港市卫生局审议,就入境人员的居住地、运输工具、工作和医学隔离等方案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保障方案达成一致。外交代表机构人员、外国领事机构人员、国际组织代表不需执行此规定。

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企业、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向有关部门提交外籍人员入境邀请档案。

外籍人员入境邀请档案办理机构向岘港市人民委员会递交相关档案,让其颁发外籍人员入境批准文件并递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审议通过。外交代表机构人员、外国领事机构人员、国际组织代表不需执行此规定。

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企业、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接受岘港市人民委员会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递交的上述文件后,要主动与出入境管理局联系并申请入境许可。外交代表机构人员、外国领事机构人员、国际组织代表不需执行此规定。

收到入境许可后,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企业、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书面方式向岘港市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提供关于航班到达时间、编号、入境外籍人员数量等相关信息,便于相关机构为入境岘港的外籍人员部署隔离场所。

入境人员在其他地方完成隔离期后并前往岘港市工作时,邀请外籍人员入境的企业、机构、单位、组织和个人向岘港市卫生局通知,继续按规定对入境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岘港市外事局负责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通知相关入境事宜。(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