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公布关于将满12周岁未满18 岁吸毒者送往强制戒毒场所法令的国家主席令 hinh anh 1新闻发布会。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黎庆海于4月6日在主席府主持新闻发布会,公布关于国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通过的人民法院审议决定将满12周未满18岁吸毒者送至强制戒毒场所程序的法令的国家主席令

越南国会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禁毒法(修正案)》,许多新的内容克服了2000年《禁毒法》的不足之处,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满12周未满18岁吸毒者送至强制戒毒场所的规定。

2022年3月24日,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审议决定将满12周未满18岁吸毒者送至强制戒毒场所程序的法令,该法令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法令包括5章48条,其中规定人民法院审议决定将满12周岁未满18岁吸毒者送至强制戒毒场所程序和手续;对送至强制戒毒机构的决定中的延期、免予执行、暂时中止的审议和决定程序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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