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省:危害国家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犯罪人员获型 hinh anh 1被告人阮宝先。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富安省1月21日——1月21日,富安省人民法院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规定以“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罪名和2015年《刑法》第305条规定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名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阮宝先(生于1986年,富安省人)。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阮宝先真诚悔罪,态度诚恳。审判委员会以“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罪为由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据富安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阮宝先关注外国媒体并经常转发含有歪曲和危害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文章。

自2019年8月至10月期间,阮宝先曾5次接受“自由出版社”出版的含有歪曲事实和煽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平民政治》、《探监指南》、《非暴力反抗》、《越南政题》等书籍的6件包裹。该名被告人曾四次寄出了46个包裹,其中成功寄走了24个包裹,包括已经寄出去但没有人收的1个包裹,以及准备寄出时被富安省绥和市公安发现的21个包裹。有关部门在阮宝先居住地时发现了22个包裹的38本书籍。

2021年4月20日,富安省公安调查安全机构还发现阮宝先储藏一枚手榴弹。该人供认于2008年4月参与军事演练时擅自将军事训练用的一枚手榴弹带回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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