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宣光省共有44个野生动物驯养单位获得许可证。这些单位共驯养1.4万只野生动物,动物品种以花鹿、野猪、蛇、豪猪、椰子猫为主。这些单位经审核后获得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依法运行并受到职能机构的定期检查监察。

为了提高组织和个人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宣光省检林力量经常在特用林范围内进行巡逻检查,加强宣传关于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的主张政策和法律规定。

从2019年至今,该省职能机构共查获了3起违反森林动物保护法规的案件,捕获了近42公斤非法运输和交易的野生动物,将38只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