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GMS)是湄公河流域内包括越南、柬埔寨、老挝、泰国、缅甸和中国云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各国家和地区的地理区域。

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ADB)提出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倡议,旨在将湄公河次区迅速扩大并成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快速发展与繁荣的地区。湄公河次区域各国政府和工商界在交通运输、能源、环保、旅游、电信、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农业与农村发展等九大领域开展了交流与合作。

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框架确定了11个优先发展计划,包括电信骨干网、北南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电力联网、次区域公共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联合管理计划、跨境贸易和投资、推动私营部门参与、人力资源开发、水资源管理与洪水控制及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开发等。

1995年4月5日,泰国、老挝、越南和柬埔寨等湄公河次区域四国根据共同签署的《 湄公河 流域持续发展合作协定》成立“湄公河委员会”。湄公河委员会主要任务是促进各成员国在水资源和相关资源可持续利用、发展和保护等方面的合作,造福各成员国和地区人民。

至今,湄公河委员会在展开各项工作计划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为促进和加强各成员国的发展与合作及扩大与中国、缅甸湄公河上游两个国家及其他国际伙伴的合作。湄公河委员会各项活动不仅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环保问题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还为加强本地区各国家间的友好合作。

首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于2010年4月5日在泰国中部海滨城市华欣召开,泰国、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等四 成员国的政府首脑同缅甸外长及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一同出席会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