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近日颁发了外国人在越留学管理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4月11日生效实施。

本规定对在小学、初中、高中、职业中专、大专、大学等越南国民教育体系下属教育基地学习的外国人、大专学生、大学生、硕士生、研究生、实习生的管理作出具体的规定。

据此,外国留学生必须满足学历、专业、健康、年龄、留学文件等条件。

具体为,来越接受高中、职业中专、大专、大学、硕士、博士学历教育的留学生须有相当于越南相应学历的毕业文凭,同时满足不同学历、培训课程对越语的要求。

除了健康以外,协定留学生还应满足协定、越南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签署的协议所规定的年龄条件。自费留学生、其他奖学金留学生不受年龄限制。

教育培训部明确了留学生可享有的权益,即享有与越南公民一样的待遇、回国过暑假、邀请亲属探亲等。(来源:越南政府门户网站-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