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游客入境越南须知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与之前提出的建议相比,目前国际游客入境越南的正式新规则更加宽松。

3月16日,越南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发布了第829/PA-BVHTTDL号通知,就新常态下恢复旅游活动发布了详细规定。


按照该通知,外国游客入境越南的正式规定已得到了统一,且同有关部门之前提出的建议相比更为宽松。


*国际游客入境越南的条件


-以下13个国家的公民可获得免签15天的待遇, 无论持何种护照类型、入境目的如何,只要满足越南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即可入境,这13个国家包括: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兰西共和国、意大利共和国、西班牙王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俄罗斯联邦、日本、大韩民国、丹麦王国、瑞典王国、挪威王国、芬兰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有效期从2022年3月15日至2025年3月14日。


- 旅客为外国人,海外越南人及其亲属携带符合规定的所有有效证件(包括永久居留证、临时居留证、签证、有效免签证)入境越南。旅客无需办理人事检查、签证证明/免签证证明等手续,无需向各地、各部委申请入境。


*检测和疫苗接种要求


-旅客只要出具登机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新冠病毒抗体快速抗原检测阴性证明(2岁以下儿童除外)。


-对于通过其他渠道(陆路、水路、铁路)入境的人员,路途距离近的旅客可在出境前进行检测(同乘坐飞机入境的旅客相同)。路途距离远的旅客可在口岸进行新冠检测。


-只有出现疑似症状的旅客才需要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呈阳性,旅客则遵循卫生部的指导。


-乘坐飞机的旅客入境越南时无须再次检测,也无需隔离。


*入境时


-所有旅客需要登录tokhaiyte.vn网站填写健康申报


-安装PC-Covid应用程序


*隔离规定


自入境之日起 10 天内,旅客需要自我观察,若出现发烧、咳嗽、喉咙痛;流鼻涕、鼻塞;浑身疼痛、疲劳、发冷;味觉减退或丧失;嗅觉减退或丧失;疼痛、头痛;腹泻;呼吸困难;呼吸道感染等新冠症状,务必及时通知就近的医疗机构以获得指导和及时处置;采取预防措施:佩戴口罩,勤洗手。


其他信息:


-入境旅客须购买新冠保险额至少1万美元的医疗保险或旅游保险。


-旅客自付检测费用、医疗隔离、诊疗等费用(如有)。


-外籍旅客和持外国护照的越南人在申请签证遇到困难时可联系:


+外籍人员出入境和居住引导和答问foreigners@immigration.gov.vn


+ 电话: 02438260114/ 02438264026 (河内)/ 028.39200365 (胡志明市).


+出入境手续可参考网站:https://xuatnhapcanh.gov.vn./.


(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