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越南国家银行颁发关于上调各信贷组织外币存款准备金率的1209/QĐ-NHNN号决议。       

据此,各信贷机构一年以下和一年以上的定期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一律上调1%,具体如下:国家商业银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除外)、股份商业银行、外国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分行等的活期存款和一年以下定期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7%,越南农村与农村发展银行、中央人民信用社等机构为5%。

国家商业银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除外)、股份商业银行、外国独资银行、合资银行、外国分行等一年以上定期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5%,越南农村与农村发展银行、中央人民信用基金等机构为4%。该决定将于2011年6月开始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