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河内,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和2011年—201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越共中央总书记、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阮富仲主持了会议。       

在会议上,与会代表集中对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和2011年—201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草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听取第一次协商会议的结果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从第一次会议至   2011   年   2   月的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国家选举委员会三个协助小组展开的工作计划报告。      

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和2011年—2016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草案指出,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是保证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民主性、合法、安全和节约,同时选出高素质和代表人民意愿的代表。国会常务委员和国家选举委员会成立由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或国会常务委员为首的地方监督检查各工作小组,从而对各地方进行监督检查。预计将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1年3月7日至18日,第二阶段从2011年4月14日至19日,第三阶段从2011年5月2日至20日,每个工作小组将对两到三个省和直辖市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选举委员会成立了保证选举安全与社会治安工作指导小组、解决投诉工作指导小组和宣传工作指导小组等3个协助小组。各工作小组已召开会议,编排工作计划和展开活动。      

关于候选人方面,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与各省市和直辖市的祖国阵线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协商会议,就中央和地方机关的国会代表候选人的数量和结构进行协商,并基本达成一致。阮富仲总书记强调,必须本着民主、遵守法律、保证代表数量余额和素质的精神集中做好候选人协商工作;在保证已达成一致的候选人结构和数量的基础上,对一些地方关于候选人结构和数量的调整建议进行审议。      

国会主席阮富仲强调了本次选举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求各家新闻媒体必须加强宣传,使全国人民了解本次选举的意义和重要性,鼓励各阶层人民提高主人翁精神和自觉自愿的意识,积极参加投票选出德才兼备、代表人民意愿的代表参加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