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室7月10日已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国家主席关于颁发11项法律和一个决议的主席令。

越共中央委员、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陶越忠公布国家主席有关11部法律之令,其包括:《医疗保险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过境和居留法》、《建筑法》、《婚姻与家庭法》、《公证法》、《越南国籍法若干条款修 改补充法》、《内陆水路交通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公共投资法》、《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破产法》以及关于加入《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 《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决议。

上述11项法律一律从2015年1月1号起生效。各项法律和决议是实现党的观点、主张及方针的制度化,尤其是中央政治局和越共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国会各项决议,提供法律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国防安全,为新时期建国护国事业提供切实服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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