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常务委员会就2011-2016年阶段外国贷款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hinh anh 1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国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团团长阮德海发表讲话。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在国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期间,8月9日下午,国会常委会就“有关2011-2016年外国贷款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专题进行监督。

据监督报告显示,2011-2016年阶段越南签署的贷款协定为319项,贷款总额达336.43亿美元,比2006-2010年阶段增长了59%。2011-2016年阶段,实际到位资金为280亿美元,其中ODA贷款实际到位资金为232亿美元,占所签约贷款总量的82.3%,优惠贷款为32亿美元,商业贷款为17亿美元。

国会常委会成员对监督团有关2011-2016年阶段外国贷款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执行情况所作出的评价达成一致,同时认为出台关于ODA资金利用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是越南法律体系日益完善的充分体现,符合党、国家的路线和政策,满足ODA资金利用与管理的要求。在国家财政预算存在不足,而发展投资需求大的情况下,继续利用外国官方开发援助资金(ODA资金)是必要的。

越南国会青少年儿童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潘青平建议,应加大民选机构的监督力度。他说,国会属下委员会要把握自负责领域的ODA项目,并对其进行严格监督。同时,政府应明确监督ODA项目的责任。

国会常委会成员建议,未来政府应有效利用ODA资金,加大对各地方有效利用ODA资金的监察和检查力度。对于无偿援助,应优先投资可持续扶贫、卫生、教育、人力资源、科学技术、技术转让等领域。对于ODA贷款,应集中于大规模、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跨区域的项目,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项目。

国会常委会成员还就2016—2020年阶段中期公共投资计划补充以及2018年爱尔兰向越南135号计划提供无偿援助等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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