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免去第十四届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职务 hinh anh 1越南国会主席阮氏金银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30日下午,在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的引导下,国会通过了关于免去阮氏金银的第十四届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决议。该决议在国会选出产生新一届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时生效。

国会秘书长、国会办公厅主任阮幸福作了关于免去阮氏金银的第十四届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决议草案的报告。

其后,国会代表表决通过关于免去阮氏金银的第十四届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决议。

其中,在449名在场国会代表中的429名代表表决通过该决议,占89.38%。

当天上午,国会常务副主席丛氏放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作了关于免去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等职务的讨论结果报告和吸收采纳并梳理国会代表关于免去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职务的意见。

其后,国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投票免去国会主席和国家选举委员会等职务。

按议程,3月31日上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向国会汇报选举国会主席、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名单讨论结果,采纳国会代表对提名名单的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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