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省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和平省综合医院严重医疗事故致死案件 hinh anh 1被告们在法庭上。(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和平省——5月1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已对涉嫌2017年5月29日在和平省综合医院发生的严重医疗事故,致8人死亡案件的3名被告人进行审理。此前,该省人民法院于5月7日暂停审理该案件。

出庭受审的3名被告人为:因犯下“故意致人死亡罪”被起诉的簪缨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裴孟国(1986年出生,居住在北宁省北宁市大福坊);因犯下“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罪”的陈文山(1990年出生,居住在和平市友谊坊)和黄公良(出生于1986年,居住在和平市苏义乡,积极康复科医生)。

原和平省综合医院院长张贵阳不出庭。14名律师参加诉讼。4名律师为黄公良进行辩护。在开庭之前,政府办公室已就解决黄公良医生的建议书致函和平省人民法院。据公函,黄公良医生已向政府总理递交建议书,要求有关机关对2017年5月29日在和平综合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公平地进行审议和评价。

政府副总理张和平已责成把黄公良医生的建议交给和平市人民法院审议和处置,确保公平,依法严惩有罪的人,但也不能冤枉一个无辜的人。

据和平省人民法院的告状书,被告人裴孟国是直接对和平省综合医院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区第二号RO过滤水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的人。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裴孟国已使用氯化氢和氢氟酸溶液来清洗过滤膜。这些化学品不处于医学中使用的化学品名录。因操作不慎,在过滤水系统中存在氯化氢和氢氟酸溶液残留。维修、保养工作结束他没有取水样进行测验。让RO过滤水系统投入运营并造成严重后果,致8人死亡,10个病人有生命危险。

被告人陈文山负责监督RO过滤水系统维修保障工作,但在维修过程,他没为来到现场进行监督,不完成自己职责。

黄公良负责重症监护室血液透析区各项活动,他已建议单元负责人对RO过滤水系统进行维修、保养。

7月5日,和平省人民法院已开庭审理该案件,但因部分涉嫌案件的人员不出庭,法院决定暂停审理该案件。

预计,和平省综合医院严重医疗事故致死案件审理工作将于18日结束。(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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