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动组织“国内崛起”案一审宣判 最高刑罚12年监禁 hinh anh 1各被告出庭受审。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 ——6月2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初审“从事推翻人民政权活动”的反动组织“国内崛起”,当天根据2015年《刑法》第109条规定以“从事推翻人民政权活动”为由对被告Nguyen Michael Phuong Minh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黄德清平有期徒刑10年,被告陈龙飞有期徒刑8年。

法庭以“掩饰隐瞒犯罪”罪名为由对黄德清平父亲黄德盛(1952年出生,居住在同奈省)判处一年监禁。

审判委员会认为,被告人的行为特别严重,对社会造成危险,直接侵犯地方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稳健发展。应依法严处并引以为戒。被告Nguyen Michael Phuong Minh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越南。出庭受审的被告人都承认一切罪行。

根据起诉状,由于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不满并有反对念头,Nguyen Michael Phuong Minh(1964年出生,美国籍,居住在美国)、黄德清平(1996年出生,居住在胡志明市第10郡)和陈龙飞(1998年出生,居住在同奈省边和市)同黎国峰勾结成立反动组织“国内崛起”。该组织计划购买武器,在河内和胡志明市等地宣传拉拢人们参加游行活动,企图占据当地政府总部,进而推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并取消越南共产党的领导作用。

反动组织“国内崛起”案一审宣判 最高刑罚12年监禁 hinh anh 26月2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初审“从事推翻人民政权活动”的反动组织“国内崛起”。图自越通社

为实现上述计划,Nguyen Michael Phuong Minh给黎国峰2000美元。Phuong Minh曾经于2017年8月和2018年3月两次入境越南,以直接与黄德清平商讨计划。此外,他们还通过社交网、电子邮箱经常联系。通过黄德清平的介绍,Phuong Minh在胡志明市认识黎国峰,并在泰国认识陈龙飞。

2018年6月30日,他们聚集在黄德清平父亲黄德盛家里回顾讨论2018年6月10日在平顺省举行的游行,并计划将用汽油弹等攻击国家机关总部。然后,他们还去庆和、岘港等省市拉拢更多人参加。2018年7月7日,Phuong Minh、黄德清平、陈龙飞在胡志明市被公安抓捕。

嫌疑人黎国峰已逃跑,公安机关正对其进行通缉,同时正对其他多名嫌疑人进行调查。据悉除了接收Nguyen Michael Phuong Minh的2000美元,黎国峰还接收正居住在澳大利亚的Nguyen Van Be Hai的300澳元。(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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