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海洋法公约》的第二次东盟区域论坛研讨会在河内举行 hinh anh 1 欧盟驻越南代表团团乔治•阿利伯蒂。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13日——11月13日,关于落实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第二次东盟区域论坛(ARF)研讨会在河内召开。

研讨会由越南、加拿大和欧盟共同举办,来自ARF的100多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

这是ARF海上安全中期工作组的活动之一,旨在贯彻落实关于实施ARF愿景宣言的河内行动计划和ARF关于2018-2020年海上安全的活动计划。

研讨会是与会代表共同寻找方式,以有效落实《海洋法公约》及有关海洋的国际法律文件的良好机会,进而提高对海上安全挑战的认识,介绍相关经验和良好实践,促进ARF海上合作。

研讨会强调了《海洋法公约》25年来在海上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该公约不仅有助于协调海上事务,维护沿海国家、岛国和参加海洋开采活动国家的合法利益,而且还是各国解决海上争端和加强海上合作的重要基础。

关于落实《海洋法公约》的第二次东盟区域论坛研讨会在河内举行 hinh anh 2 与会代表合影。图自越通社

研讨会提出了一些意见与建议,旨在促进东盟各国以及东盟与对话伙伴之间在应对海上安全挑战中的合作。

研讨会围绕4大问题展开讨论,聚焦海上传统安全挑战,如主权纠纷、海上划界纠纷,海上执法力量之间的冲撞;《海洋法公约》与保护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包括海洋污染、深海开发,在国家管辖海域外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气候变化和海洋法,海平面上升,海洋酸化对珊瑚礁的影响等问题。

研讨会还讨论国际合作:构想与未来解决方案,其中包括提高区域合作机制与《海洋法公约》之间的互动,加强东盟海洋合作机制与多边海洋安全论坛的合作。

为期两天的研讨会,与会代表将共同讨论有效落实《海洋法公约》和相关国际法律文件的措施,就《海洋法公约》新看点、解决争端措施,应对区域新兴问题等交换了看法,进而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提高区域合作机制在海洋和大洋管理中的作用。

东盟区域论坛于1994年成立,旨在促进区域互信和对话。目前共有27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该论坛。越南是论坛的创始成员之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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