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总理2014年5月15日签发的697号公函和2014年5月17日下达有关保障安全和秩序,坚决不允许非法游行示威活动发生的指示令,18日下午,公安部已指导各省市公安部门部署力量,展开防止游行示威活动引发社会秩序不稳定的各种方案和计划。

各地方公安已主动展开一系列措施,与各机关、企业的保安力量配合,保障各工业区和外资企业,特别是中国大陆和台湾企业的安全。

据各省市公安部门的初步报告,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各地民众已严格执行政府总理的要求,不参加游行示威活动;社会安全和社会秩序得到了保障。各出口加工区、工业园区以及各家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已恢复正常。(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