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达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达3370个 hinh anh 1 附图(图片来源:因特网)

 

越通社河内 ——据中央新农村协调委员会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国达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为3370个(占37.76%),预计截至2018年为止,达新农村建设标准的乡将达40%,比2017年底增加301个(3.37%)。

27个省市的53个县级单位被政府总理承认为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或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同比增加10个。预计,2018年全年该数字将达54个。

各地方已继续投入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截至目前,全国4944个乡达到交通指标(达55.4%);7653个乡达到水利指标(达85.7%);4707个乡达到文化基础设施指标(达52.7%)等。

各地方已按照地方主要产品价值链构建连接生产链,大范围应用高技术,逐步形成集中式生产区。具体,已构建和继续巩固818条安全农产品链,同比增长74条。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地方已确定主要产品,逐步按照万亩示范片模式形成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种植区,如同奈省的芒果、绿皮柚子和榴莲果等水果树种植区;同塔省芒果种植区;平顺省火龙果种植区;北江省陆岸县荔枝种植区等等。

据各地方的综合报告,截至目前,全国乡和县级旅游服务和土特产产品共4823个(一乡一品计划的产品)。这就是顺利展开2018—2020年一乡一品计划的便利条件,助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和保护每个地区的传统文化。

然而,中央新农村协调委员会表示,各地区之间的新农村建设结果仍存在差距,具体,红河三角洲地区为65.38%、东南部地区为63.88%,北部山区为18.20%,西原地区为24.67%,九龙江三角洲地区为31.21%和中部以南沿海地区为36.12%等。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已完成新农村建设并转为示范农村建设阶段如胡志明市、岘港市、同奈省、南定省和河南省等,而一些省份达新农村建设的乡较低,如奠边省、北件省和高平省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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