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8个省市全部乡全部乡级单位达新农村建设标准 hinh anh 1附图。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河内——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表示,截至2022年,全国18个省市全部乡级单位达新农村建设标准

18个省市为河内、海防市、兴安省、永福省、北宁省、河南省、南定省、太平省、海阳省、宁平省、岘港市、胡志明市、巴地头顿省、平阳省、同奈省、芹苴市和薄辽省等。

在18个省市中,南定、同奈、河南、兴安、海阳5省被政府总理承认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截至2022年为止,全国8225个乡级单位中的6009个达新农村建设,与2021年相比增长4.8%。其中937个乡达新农村建设升级版,比2021年增加434个,110个乡达新农村建设示范模式,比2021年增加67个。

与此同时,58个省市的255个县级单位被政府总理承认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比2021年底增加42个。

展开实施2021-2025年阶段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牵头,同各中央部门已提请上级单位颁布计划,特别是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政府总理所批准的6个专题计划实施细则和法律文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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