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越南政府副总理、政府《1992年宪法》实施情况总结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春福主持召开研讨会,旨在为政府关于《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征集人民意见工作的报告草案提出意见。越南国会、政府、祖国阵线等各级单位、一些省市领导代表及许多专家一同参加。

据越南政府《1992年宪法》实施情况总结指导委员会的报告草案,截至3月25日,司法部已收到各部委、行业30个征求意见稿中的29个;各地方63个征求意见稿中的59个。统计结果显示,为了征求各机关、组织和个人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的意见,各部委行业、各地方政府共举行了会议和研讨会2.8万多场,收到的意见多达1500万条。

政府《1992年宪法》实施情况总结指导委员会评价,大多数意见认为,《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已经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体制化,使其符合于国家的新情况;宪法草案已明确一些原则及基础;明确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行法权和司法权的机构;在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等规定体现了新的思想。此外,该草案还补充若干宪法独立机制。(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