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越共中央书记处给予1名干部纪律处分 hinh anh 1陈文才少将。越通社发图

越通社河内——5月2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对国防部第九军区副司令、军区党委委员,原薄辽省委委员、原薄辽省军事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原军事指挥部指挥长陈文才少将给予纪律处分。

在审查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建议后,中央书记处认为,陈文才在担任原薄辽省委委员、薄辽省军事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原军事指挥部指挥长职务期间已违反民主集中制和薄辽省军事指挥部党委的工作制度,失职失责,放松领导和指导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让违反法律和国防部在领导和指导训练、演习工作的规定和违规进行决算和使用经费行为发生。陈文才要对2015-2020年任期薄辽省军事指挥部党委常务委员会所犯下的违规行为负责。

陈文才少将的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对党组织和越南人民军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引起舆论不满,要按照党的规定严处。

在检讨过程中,陈文才少将已意识到其犯下的错误,积极克服和指导克服后果,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根据陈文才少将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后果、原因、他对军队和地方的贡献等因素,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2017年11月15日颁布关于“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的第102-QĐ/TW号规定,书记处决定对陈文才少将给予纪律处分,撤销2015-2020年和2020-2025年两个任期内的党内一切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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