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推迟审议与通过《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的期限。 

《特区法》制定工作是党和国家的大主张。然而,这是复杂并存在异议的新问题,因此423名国会代表(占85.63%)赞成撤回表决通过《特区法》和实施这部法的决议的内容。 

国会常委会与政府一致同意提请国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把通过《特区法》期限从第十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延迟到第六次会议,从而将有更多时间来研究和完善该法案,吸纳国会代表、老干部、专家、科学家和人民的意见,保障成功建设云屯、北云峰和富国三个特区,维护国防安全和国家主权。

阮氏金银呼吁全国同胞保持平静态度,相信党和国家的决定,国会一直倾听人民对国会正在讨论法案的意见。 

越南政府于2017年10月在第十四届国会第四次会议将《特区法》递交国会审议,其后已得到整理,并在本次会议继续提交国会审议。 《特别经济行政法草案》由越南计划投资部主持制定,其目标是为广宁云屯、庆和北云峰和坚江富国等三个特别经济行政单位的成立、发展、管理和活动奠定法理基础。以其前所未有的税收、土地优惠政策,这项法律草案被期待将为经济特区的发展创造突破,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