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越南国家政府”颠覆国家政权案:人民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处以14-16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1出庭受审的各被告人。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胡志明市——根据1999年越南《刑法》第78条的规定,胡志明市人民法院8月21日至23日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临时越南国家政府”反动组织12名成员进行初审。

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包括:詹姆斯·汉·阮、安吉丽·潘、杜才人、张阮明志、武黄玉、杜国宝、陈俊才、陈文荣、陈光荣、阮雄英、阮文正和杜氏垂容。其都是以生于1952年的美国籍越南共和国老兵陶明军为头目的“临时越南国家政府”反动组织成员。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指出,利用因特网的发展,“临时越南国家政府”通过社交网开展歪曲越南党和国家主张与政策的宣传计划,拉拢国内公民参加反动组织,同时指使国外越南人回国进行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活动。由于从网上获得歪曲事实的不实信息,加上年轻的被告人看待问题片面、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盲目地相信反动组织所谓的待遇,因此被詹姆斯•汉•阮、安吉丽•潘和外国其他分子所拉拢,进行违反越南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述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稳定发展,扰乱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违背越南的利益。根据1999年《刑法》第79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出庭受审的各名被告人已供述罪行承认犯罪行为并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建议审判委员会判处詹姆斯•汉•阮和安吉丽•潘14-16年有期徒刑,在越南刑满后立即驱逐出境;判处阮文正和杜氏垂容5-7年有期徒刑,管制2-3年。其余的被告分别判处10-12年有期徒刑,管制3-4年。

根据起诉书,生于1967年的越裔美国人詹姆斯·汉·阮被陶明军派遣回国调集力量,指导国内各成员进行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詹姆斯·汉·阮被该组织授予“大校”军衔。2017年3月,陶明军指使詹姆斯·汉·阮回越南开展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2017年3月28日,詹姆斯·汉·阮入境越南,并与安吉丽·潘联系,向其他成员转述陶明军的指示以及共商活动开展计划。詹姆斯·汉·阮和安吉丽·潘指派组织成员散发反动传单、用非法信号入侵广播频道宣传不良信息、举行集会反对台塑等等。然而,大部分活动均被职能力量发现并及时制止。

上述被告人明知道“临时越南国家政府”反动组织具有意图取缔共产党的领导地位、颠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目的,但依然加入该组织,并积极响应组织各项活动,同时拉拢他人入会。

上述反动组织已实施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其中最典型的是,2017年4月烧毁同奈省边和市公安厅第一交通违规车辆停放场,在新山一机场引爆炸弹。最近,“临时越南国家政府”反动组织所属组织—“越阮朝代”成员对胡志明市新平郡第12坊公安局总部进行爆炸袭击,造成3人受伤。(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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