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嫌疑人因组织他人非法入境越南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hinh anh 1中国籍嫌疑人Tao Chong Peng。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河内市人民法院2月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国籍嫌疑人Tao Chong Peng 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越南或居留越南一案。法院判决Tao Chong Peng有期徒刑五年,服刑完毕后将其驱除出境。

Tao Chong Peng于 1991年出生,中国籍,河南省信阳市人。自2017年以来,嫌疑人到柬埔寨做生意。得知在柬埔寨居留、务工或代孕的很多中国人没有护照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因此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返回中国,其组织中国人从柬埔寨非法入境越南,然后通过越中边民小道返回中国。

2019年6月2日,Tao Chong Peng组织将3 名由柬埔寨人代孕的中国小孩从柬埔寨入境越南西宁省木牌口岸并交付其父母,然后安排汽车运送到胡志明市并从胡志明市搭乘火车前往河内。7月1日,上述中国人在河内火车站准备搭乘火车前往老街省和谅山省等边境省份时被河内公安现场抓获。

河内市人民法院根据越南2015年《刑法》第348条第2款规定, 以“组织他人非法出入境或居留越南”为由对Tao Chong Peng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服刑完毕后将其驱除出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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