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尼西亚外长马蒂·那塔雷加瓦的外交斡旋努力后,特别是印度尼西亚外长马蒂与越南、菲律宾和柬埔寨等国家外交部长进行磋商后,东盟各国已对东盟关于东 海问题六项原则达成一致,该文件体现了东盟内部的团结,为确保有关各方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打下基础。

东盟各国外长再次重申了东盟各成员国对 解决东海问题的承诺,具体是: 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指针案文(2011); 早日完成制定《东海行为准则》(区域性);充分尊重《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各项原则;各方继续保持克制,不使用武力;在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和平解决海上争端。

东盟外长东海问题六项原则再次肯定了东盟在东海问题上的基本原则,从而再次体现了东盟的团结一致和东盟继续发挥其在包括东海问题在内的地区热点问题上的核心地位。

东盟外长东海问题六项原则无疑表明了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航海安全是东盟各国、本地区乃至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而东海问题不仅仅是东盟一些国家与中国的双边问题。

越南自从成为东盟成员国以来,一直努力并为维护东盟团结和东盟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越南已经为发挥东盟在展开构建东盟共同体、加强地区互联互通、缩小发展 差距、可持续与平衡发展、加强与各伙伴关系和 保持东盟在逐渐形成地区构架核心地位等东盟优先实现目标的作用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与其他国家一样,越南高度重视东盟在建设地区和平、安全、稳定与发展环 境的积极主动作用,特别是确保遵守国际法各项原则,和平解决争端,不动用武力。

越南在东海问题上的立场符合于东盟的共同立场。最近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第 45 届东盟外长会议和东盟地区论坛上,越南外交部长范平明已对最近东海复杂多变形势和严重侵犯沿海各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和管辖权的行为等深表担 忧,同时强调,有关国家需遵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中包括尊重沿海国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各项规定;不动用武力和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早日制定 《东海行为准则》等。

目前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东盟各国高举负责任的旗帜,维护和巩固东盟的团结,发挥东盟在东盟乃至本地区优先和迫切性等问题上的核心作用,尤其是建设东盟共同 体,推动本地区互联互通,营造和平、稳定、安全与合作的环境,加强与各伙伴关系,有效应对新挑战, 为本地区和平、稳定、安全与合作做出贡献。越南希望并深信作为2012年东盟轮值主席国的柬埔寨将做出更多努力,为维护东盟团结和充分发挥东盟在本地区问题上的核心作用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