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第六次东海问题国际科学研讨会开展第二天讨论,与会代表就东海在国际关系中的角色;东海的主权声索及海上争端;国际法律中所规定的领土、海域及空域机制等问题展开讨论。

会上,与会代表就关于东海航行秩序治理的国际关系现状与趋势;东海争端及强国之间权力竞争的战略性因素;联合国、欧盟、东盟等国际与地区组织在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安全和航行航空安全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问题进行评价。

若干学者认为,以重要战略性地位,东海已成为世界强国间接竞争战略的空间;使东海有关国家在通过磋商寻找解决争端措施的努力更为复杂化。

然而,若干学者则认为,东海局势为东盟各国及地区内外伙伴国寻找解决东海问题的措施作出贡献提供机会。与会代表还建议建立海上危机管理新机制,鼓励有关各方积极合作,共同寻找合理解决措施,有效处理东海争端。

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就海洋、海域,尤其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重叠部分的防空识别区等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同时分享在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基础上采取措施解决争端的相关经验。

与会代表强调,在当前东海局势紧张复杂的背景下,有关各方应保持克制,不采取使紧张局势升级的任何行动。当前最佳解决措施就是有关各方共同制定行为准则,旨在确保自己的行动符合于国际法,不使东海紧张局势升级。(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