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职能机构代表透露,中国方面自5月1日以来单方面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展开活动,并出动包括军舰在内的大量船只护航等非法行为是严重侵犯了越南的领土主权和主权权利,公然违反了国际法、违背国际惯例。就此事件,越南学者南胜先生发表一篇文章,谴责中国上述非法和错误行为。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文章的主要内容:

南胜先生在文章中指出,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及中方多艘船只从5月1日以来一直在位于越南大陆架143号石油区块展开活动是非法和完全违背国际法与国际惯例的,严重侵犯了越南在黄沙群岛的主权以及越南在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令人担忧的是,中国军舰和海警船屡次围堵、直接撞击和用高压水龙头喷射越南海警船,造成多名越南海警人员受伤和船只受损。

文章援引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学者和政客的话以及各国新闻媒体的文章指出,中国的上述举动不仅是挑衅和危险行为,而且使东海的紧张局势日益升级。其不仅违反了越中两国领导人于2011年10月在北京签署的《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而且公然违反了东盟与中国于2002年在柬埔寨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精神,尤其是违背了中国作为缔约国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世界各国学者和政客纷纷呼吁,有关各方应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律,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问题。

文章明确指出,连中国资深学者李玲华5月6日也在网易博客(blog163.com)发表文章指出,作为198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中国要根据公约的第74条和第83条行事,那就是尊重周边国家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局和大陆架。在日本东京,日本外务大臣岸田文雄(Fumio Kishida)强调,中国此举加剧了本地区的紧张局势,日本对此深表担忧。新加坡外交部发言人也表示担忧东海地区的新演变,并呼吁各方遵守《东海各方行 为宣言》,以符合包括198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和平方式解决争端。5月6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萨基(Jen Psaki) 女士发表声明认为,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搬到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并出动大量船只护航是挑衅行为,破坏维护本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努力等。

文章指出,越南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不可争议的主权以及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南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清楚地了解,越南人民一向团结一致,越南民族在强权压力面前从未下跪。越南将采取一切适当的必要措施,维护越南的合法权益。对越南民族来说,国家主权是至高无上的,任何国家都没有权利侵犯越南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

最后,文章表明,东海需要的是和平友谊与发展。东海急需遵守法律,尤其是国际法律的促进和平行动,而不需要单方面的侵略图谋和不法行为。(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