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越南律师协会同胡志明市法律大学联合举办题为《在东海上兴建人工建筑工程及其对地区和平、安全、经贸发展的影响”国际研讨会近日在胡志明市举行。本次研讨会吸引国内外200名海洋法律学者和专家参加。

在研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胡志明市法律大学校长梅红葵教授表示,该研讨会的主要目的是弄清《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海上建设人造建筑工程的条款,以及中国在东海填海造地行为对维护地区的和平、安全、经贸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他强调,维护东海乃至亚太和平与安全是确保和平与安全、航行与飞越安全与自由的重要因素,是地区和世界各国的责任、任务和愿望。梅红葵教授还涉及中国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非法架设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在归属越南的黄沙群岛上大规模建岛活动等。

在研讨会的两场主要会议上,来自俄罗斯、印度、日本、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国家的20多名权威专家,学者已踊跃发表意见建议和阐述有关海上建岛的报告。与会专家和学者们认为,虽然各国家对东海上建设人造岛行为的政治观点和反映有所不同,但无论如何,该行为必定对地区乃至世界所有国家的和平、稳定、经贸发展、海洋环境、航行和飞越安全与自由等造成不良影响。

胡志明市律师大学国际法系国际公法专业主任吴友福博士表示:“我想强调的是,中国进行的人工岛建设是按照五个步骤的路线图进行的,即进攻、占领、建设人工岛、提出12海里要求、送人上岛,然后对其他海域提出主权主张,连接从海南岛到黄沙、长沙群岛等各座前哨各岛,旨在围住整个海域,企图控制整个东海,包括海上航线和海洋经济”。(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