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泰国大使宁赋魁于2014年6月23日在泰国《民意报》(Matichon)发表的文章中,为了狡辩中方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非法架设石油钻台,中国舰船故意撞击越南海上执法船只,撞沉越南渔民在越南海域进行正常捕捞作 业的渔船等错误行为,已不惜篡改,捏造事实,归罪于越南等。那么我们看看,哪些事情真相正在被宁赋魁大使故意掩盖?

黄沙群岛一直划归越南

首先,中国驻泰国大使宁赋魁故意演戏,模模糊糊地提出1974年之前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一些文件,说是越南已承认中国对黄沙群岛的主权,这是捏造历史事实的。

越南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理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和长沙等两个群岛拥有不可争辩的主权。

根据1954年的《日内瓦协定》,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接管北纬17度以北的越南北部,既不包括黄沙和长沙令各群岛。 作为参与日内瓦会议的一方,中国当然明明知道这一点。

需要强调的是,越南是占有并对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连续且和平地行使主权的第一个国家。至少从第17世纪,当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还属于无主之地的状态下,越南历代阮主(Chúa Nguyễn)已经成立了一些民兵队,名叫《黄沙队》负责黄沙群岛地管理和开发等工作。

而中国1898年曾否认其在黄沙群岛上设立主权的设想。当时,外国Bellona和Himeiji Maru等两艘船在黄沙海域沉没并遭中国渔民打劫之后,中国广东副王已坦然宣布:“黄沙群岛是无主之地,不属于中国,其与中国海南在行政方面没有任何联系,中国也没有哪个机关负责黄沙群岛管理工作等。

另一方面中方1696年出版的《海外纪事》、1820年的《海录》等资料都已经承认黄沙群岛是属于越南的。

在1943年的开罗会议上和1945年的波茨坦会议上,作为与会一方,中方代表要求日本归还中方有关日军在世界二次大战所强占的太平洋地区一些岛屿。由此,日本要归还中方的领土包括:满洲、台湾和澎湖,并无黄沙和长沙两个群岛。
没有任何有关的国际文件记载象宁大使所言中国于1946年从日本军手里夺回黄沙群岛那样的内容。特别是在1951年旧金山会议上,中方所提出关于要求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黄沙群岛主权的建议因受到46张反对票而被驳斥。也在这个会议上, 越南团长,陈文友总理再次重申越南对黄沙、长沙等两个群岛的主权, 并未遭到任何反对。1956年,中国以武力强占越南黄沙群岛的东部诸岛,1974年强占越南黄沙群岛西部诸岛。中国这一行为违犯了国际法有关禁止以武力侵犯他国领土完整的命令性原则。中国这一侵略行为一直遭到越南的强烈谴责与抗议。至于宁大使对 1974 年以前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一些资料,故意模糊地说道,越南承认中国对黄沙的主权,这是纯属篡改历史的。依照 1954 年的日内瓦协定,越南民主共和国管里 北纬 17 度以北的越南北部,不包括黄沙、长沙等两个群岛。作为与会一方,中国当然对这个问题了如指掌。

中国侵犯越南的主权和管辖权

尽管已经故意把舆论的视线引向主权问题上,但是宁大使也无法改变另一个事实:不管中方如何狡辩, 中方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完全架设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之内。宁大使若是能抽出一些时间,阅读一些海洋法的基本资料就会明白由中方所划出的所谓知尊岛 《 17 海里海域》以及《黄沙群岛基线》等都是与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背道而驰的。所以,中方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纵深 60 至 80 海里位置非法 架设石油钻台,侵犯了越南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南一如既往坚决反对外来者侵犯自己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海域主权的行为。宁大使本身也承认中国多次侵犯 越南海域,进行考察。但每次皆然 , 越南都 派遣执法船前往实地对中方非法活动的船只和钻井平台进行宣传、警告,并发出外交抗议照会。所有的这些事情都清清楚楚地被记录下来。宁大使也径自发表 毫无依据的诬告越南论调,说:越南派蛙人前往中方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周围海域骚扰中方石油钻台作业,越方船只撞击中方船只 1416 次等等。不过,连大使先生本身和中国政府都无法提供上述纯属诬告越南言论的证据 。反之,根据越南公布的视频片段以及国际记者在现场摄录的视频片段,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中方出动了一批雄厚的舰船力量,有时各类舰船达到近 140 艘,其中包括装备先进武器的军舰等来为石油钻台的非法作业活动护航。中方舰船故意撞击越南海上执法船只,甚至使用高压水炮攻击越南海上执法船,造成数十名越南海警力量和渔检员及渔民受 伤,对越南的许多执法船造成损坏,甚至毫无人道主义地撞沉越南一艘渔船。更令人可笑的是, 宁大使提及海面出现大量障碍物,包括渔网与漂浮物等,试图以之攻击越南。但那些宁大使所提到的所谓“障碍物”其实都是越南海上执法船只和渔船遭中方舰船攻击后被失落的用具,其就是证明中方舰船凶悍行为的铁证据。另外,证明 中方舰船的好战且无人性等行为的证据都被广泛公布,各位泰国朋友也可以参考国际媒体记者所反映的现场报道。
越南民众出自对中国侵犯自己国家主权和中方舰船使出非人道主义行为的十分愤怒与不满情绪,自发性地进行示威遊行。可惜的是,坏分子 利用越南民众爱国之心,拉拢骚乱,非法煽动民众破坏在越南投资兴业的一些中国公司财产等。越南政府已立即採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逮捕并严厉处置破坏分子,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同时协助受损外资企业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目前,情况早已恢复稳定,受损外商企业均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外国投资商对越南政府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予以高度评价。因此,宁大使所言是别有用心的, 故意宣染歪曲事實的言论,试图抹黑越南政 府的做法和越南的形象 。试问,指责越南政府之前,宁大使是否想到两年前在中国所爆发的类似反日暴动,当时中国政府如何协助受害的日商企 业呢?

中国故意忽略了越南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诚意

自从中国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非法架设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里之日起,越南一直努力主动向中方提议进行接触对话解决问题,同时要求中方停止侵犯越南对自己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的主权权利及 管辖权的一切行为,双方进行谈判,以解决两国海上问题。迄今越南已通过各个渠道,同中方进行超过三十次不同级别的接触,最近一次是越南政府副总理兼外长范平明与来访的中国国务委 员杨洁篪举行会晤,但中方忽略了越南的一切诚意,迄今仍拒绝同越南谈判或撤回非法设在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里的石油钻台及其护航舰船等。

我完全同意宁大使所称一个国家应注意诚信原则,因此呼吁中方应遵循邓小平 1975 年 9 月对当时越共第一总书记的承诺,那就是两国应透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对于黃沙群岛的争议,并呼吁中国应遵守有关两国对于海上问题的相关承诺。

越南一直尊重国际法,为暹罗湾与东海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努力

越南总是尊重国际法,为暹罗湾与东海的和平穩定与发展作出努力, 1997 年越南已与泰国签署 暹罗湾划界协定,这是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生效以来,东南亚地区第一个签署的海洋划界协定,也是暹罗湾第一个划界协定。越南与泰国政府展开许多合作计 划,有效确保航海安全及保护海洋生物与资源,并进行共同巡逻。

越南并与许多国家签署有关暹罗湾划界协定,其中包括 2000 年与中国签署北部湾划界协定,是 第一个与中国签署海洋划界的协定,越南也在相互尊重各方互利的基础上,提出许多双边与多边的合作倡议,包括海洋科学研究、管理保护水产资源、油气探勘等, 特別是在中国片面进行钻油前,越南与中国已成立海洋共同发展工作小组。

越南坚定主张尊重国际法、为区域和平、稳定与发展,乐愿在国际法基础上,使用各种和平方式,捍卫应有的海上正当权益。越南希望全球政府与人民,其中包括泰国政府与人民,持续支持越南为落实正当主张所作的各种努力。

看来宁大使很喜欢引述谚语,那么作为本文的结语,我援引中国的一句谚语 “ 先责己,后责人 ” 。中国还是先反问自己为何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而不要毫无依据的指控、非难国际社会。(来源:越南人民报-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