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富安人因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被起诉 hinh anh 1附图 图自互联网
越通社富安省——5月18日,富安省公安厅安全调查机构根据《刑法》第331条第2款规定以“滥用民主自由权侵犯国家利益”为由对居住富安省馨江县亚林乡的内伊布朗(Nay Y Blang)(1976年出生)进行扣留。富安省人民检察院已批准针对内某的起诉决定和逮捕令。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从2019年底至今,内某参与由旅居美国的阿嘎(A Ga)为首的“西原圣Christ福音教会”组织。内某经常使用私宅为在亚林乡“西原圣Christ福音教会”组织会员与越南全国骨干会员进行在线会议。

尽管当地政府已多次向内某解释,加入宗教或信仰组织必须严格遵守《信仰与宗教法》的规定,但他拒绝遵守相关法规。

内某多次向外国个人和组织提供虚假信息,诽谤和歪曲国家的信仰和宗教政策,损害了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声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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